為進一步提升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水平和供給質量,服務水運行業高質量發展,日前,交通運輸部制定發布《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規程》(簡稱《管理規程》),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《管理規程》在落實《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》(交水規〔2020〕12號,簡稱“管理辦法”)要求的基礎上,強化了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的全過程管理,詳細規定了標準項目各階段的管理要求、工作內容和操作流程,有助于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管理、編寫人員更好地掌握標準的管理要求,進一步規范標準編制和管理工作,提升標準的質量和水平,為服務水運行業高質量發展、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做好支撐。
《管理規程》主要包括工作職責、標準項目立項、標準編制、標準翻譯、標準研編、標準發布、標準復審、標準日常管理等內容。其中,對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項目立項的流程和申請方式等進行了規定,明確了立項申請報告格式,立項預審原則、審查方式、審查內容、審查結論報送等有關要求,對立項專家評審的原則、流程、內容和要求等進行了規定;明確了標準的日常管理工作范疇和各項工作責任劃分,對標準宣貫、標準解釋、意見收集處理、信息發布、技術交流、監督管理等工作進行具體的規定。